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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习新法规 履职新担当
为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,助力转型升级,12月15日,我队党委委员、副队长彭科带领相关业务人员共同学习了新施行的《地下水管理条例》及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(2021-2025年)》。
《地下水管理条例》从调查与规划、节约与保护、超采治理、污染防治、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作出规定;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(2021-2025年)》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,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多方面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。
通过本次学习,与会人员加深了对地下水管理及农村环境整治相关政策的认识,进一步拓宽了工作思路。下一步,我队将持续加强与省内各市县政府部门对接,在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、污染防治,提升农村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村容村貌等方面积极作为,不断丰富“地质+服务地方经济”模式内容,全力为社会提供优质地质服务。 (作者:李潇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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